****受****委托,拟对国道205线镇隆长龙至佛祖坳段土路肩整治工程施工(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并用综合评估方式择优选取中选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国道205线镇隆长龙至佛祖坳段土路肩整治工程施工(第二次)
2、项目单位:****
3、项目预算:**费282046元
4、服务期限: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质保期壹年。
5、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具体事项及标准》。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备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4、与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选申请人必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申请人须符合本项目比选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比选评审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市**区**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7楼7B)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资料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上述资料一式二份。
2、比选评审文件的递交:
报名成功后,比选评审文件在2024年9月25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递交至****(详细地址:**市**区**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7楼7B)。
比选评审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另加电子比选评审文件(拷至U盘)一份)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盖单位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评审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比选评审
1、比选评审时间:本项目比选评审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5:00。
2、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评审文件,按照比选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政府信息公**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地址:**省**市**区淡水曲岭街58号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31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7楼7B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