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4年度棉花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的《**县2024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棉花残膜机械化捡拾补助项目》****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就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采用大型残膜捡拾机捡拾棉田残膜,对大型残膜捡拾机作业费进行补助,完成棉田残膜捡拾托管服务4万亩。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4年度棉花大县奖励资金。
三、支持环节
对棉花残膜机械化捡拾环节进行托管补助,开展机械化托管服务。
四、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40元
五、实施地点
全县植棉乡镇,在瓜国营企业、国营农场不纳入实施范围。
六、实施时间
按照《**县2024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棉花残膜机械化捡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作业。
七、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
八、验收标准
按照《**县2024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棉花残膜机械化捡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作业标准、实施流程进行验收。
九、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农业机械服务、农机作业服务或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农业生产******社、家庭农场、农****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申报主体必须在**县内登记注册,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并开设对公账户。
3.申报主****办公室、机库机棚等经营服务场所,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业务经营所需基本条件。
4.申报主体必须拥有与服务本项目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大型残膜捡拾机1台以上,作业机械安装“北斗”农机全程机械化监测终端,正常注册、登记、年检,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
5.申报主体社会信誉良好,满意度高,无重**全责任事故,所有机手均购买安全保险,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6.申报主体服务组织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成员、岗位职责清晰;农机操作人员档案、机具登记档案,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的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工商、税务季报、年报运行规范正常。
(二)优先条件
1.获得省、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同行业县级以上表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2.在省、市、县新机具演示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三春”、“三夏”、“三秋”农机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否决条件
1.****农业农村局、三农中心“空壳社”的**社、****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户、工商、税务部门列入非正常户的经营主体。
2.有不良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失信企业。
3.不接受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管理的服务主体。
4.在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的服务主体。
5.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服务主体。
十、提交材料
申报主体填写《**县2024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棉花残膜机械化捡拾补助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经乡镇推荐、****中心审查后,一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工商年报、纳税证明(纳税申报表)、**社成员花名册、机具台账(企业机具台账)、管理制度清单(安全作业、财务管理)、场地照片、企业信用报告、获奖情况。
十一、专家评审
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后,****中心适时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召开申报主体评审会议,通过现场核实、会议讨论、专家评审、逐项打分等方式,排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县2024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棉花残膜机械化捡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5日下午18时,申报主体持申报表并加盖推荐****中心培训服务股,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逐页加盖公章。
2.报名地址:****中心培训服务股。
联系人:雒晓燕 联系电话:133****7345
****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