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1 | ****稳定细胞株构建、培养基定制开发及生产项目 | ****园区桑田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C区24号楼 | **** | **道博****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4950****园区****公司租赁位于桑田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C区24号楼一层、二层局部、三层,建设****稳定细胞株构建、培养基定制开发及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稳定细胞株构建实验、干粉细胞培养基、液体细胞培养基的生产,其年生产量分别约为50项、146.4吨、24万升。 | 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09日~2024年9月10日在https://www.****.cn/szdshkjcxq/gonggao/nav_list.s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气:本项目理化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能力13100m3/h)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的P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称量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称量间(2间)密闭收集后通过称量间专用的空气循环过滤系统(2套,处理能力均为18000m3/h)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在设备腔体内部收集,通过设备自带滤芯+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分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为1000m3/h)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自建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0.75t/h(3600吨/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过滤”,生产设备清废水、****实验室废水(玻璃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设备运行废水)经其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和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制水设备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一层西北角,建筑面积约为4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废仓库位于一层西北角,建筑面积约为40m2,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设备合理选型、设备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