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仙岩隆强摩配厂年压铸加工550吨摩托车配件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4MA2C0DLY93 | 建设单位法人:黄海隆 |
黄海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仙岩街道下林村林溪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压铸加工550吨摩托车配件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5-摩托车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52-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仙岩街道下林村林溪路6号 |
经度:120.****98056 纬度: 27.****038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1 |
温环瓯建〔2023〕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4MA2C0DLY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4MA2HC7CM7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4MA2HC7CM7P | 竣工时间:2024-02-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为了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进一步节能减排,将生物质熔化炉替换为天然气熔化炉,并新增1台铝压铸机(配套1台天然气熔化炉)和其他加工设备,改扩建后年压铸加工550吨摩托车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压铸机(配套熔化炉)未配置齐全,产能为年压铸加工473吨摩托车配件 |
压铸机(配套熔化炉)未配置齐全,实际产能未达环评设计产能,生产设备清单详见验收报告的表2-3,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验收报告的表2-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铝锭-熔化(加热天然气燃烧)-压铸-修边-机加工-滚筒-抛丸-装配-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压铸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压铸烟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修理粉尘加强车间通风。 | 实际建设情况: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压铸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修理粉尘加强车间通风。 |
项目实际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故产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14 | 0 | 0.018 | 0 | 0 | 0.014 | 0 | |
0.006 | 0 | 0.007 | 0 | 0 | 0.006 | 0 | |
0.001 | 0 | 0.001 | 0 | 0 | 0.00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5 | 0 | 0.024 | 0 | 0 | 0.005 | 0 | / |
0.005 | 0 | 0.224 | 0 | 0 | 0.00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压铸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的其它企业标准限值要求,总氮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加强车间通风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压铸烟尘、脱模废气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修理粉尘加强车间通风。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压铸烟尘、脱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抛丸粉尘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压铸烟尘、脱模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颗粒物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中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废钢丸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铝渣、废包装桶、沉渣、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已委托****转运处置,炉渣、沉渣已委托******公司转运处置,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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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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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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