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瑞晨管业的电器设备及家具处置(第八次)挂牌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以下简称“本所”)公开处置位于**瑞晨管业的电器设备及家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位于**瑞晨管业的电器设备及家具处置(第八次) | ||||
标的基本情况 | 共有资产1383件,其中家具918件,家电465件。家具用品具体为:椅子172件、桌子172件、床164件床头柜164件、床垫164件、晾衣架82件;家电用品具体为:电热水器153件、电视机164件、挂式空调146件、立式空调2件。 | ||||
挂牌价格 | 153410.4元 | ||||
优先权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 无 | ||||
二、标的展示 | |||||
展示说明 | 挂牌公告期内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实物展示,现场查勘联络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2****7016。 | ||||
三、报名及保证金约定 | |||||
报名条件 |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交易(报名) 保证金 | 5万元 | ||||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 (一)基本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二)报名时间: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登录https://zc.****.com:18080 ****交易所网站),点击统一登录,选择交易主体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进行账号登录,在“资产**”版块中选择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方式二:线下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松花**路8****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盖章)。 | ||||
交易(报名)保证金退还 | 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移交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 未竞得人交易(报名)保证金于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 ||||
四、特别说明及约定 | |||||
1.标的存放于**瑞晨管业(地址:**省**市**区****路777号)。现场有部分设备未包含在本次处置范围中,具体以现场查勘时查勘联络人解释为准。 2.成交后,资产由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人员负责向受让方进行移交,并签订《移交协议》,移交后一切经济、安全责任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搬运、装卸、运输、人工等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本所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3.成交后,交易(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移交过程的顺利实施,防范安全风险,完成移交后至顺利清场,待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本次处置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处置清单》仅供参考,不对交易标的数量、质量作保证,转让方、本所不对标的品质优劣、质量、规格数量等负责,受让方不得以处置实物与处置清单不符为由、或者标的数量、重量、品质等要求增加标的物或减少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 5.交易(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开具价款发票,交易服务费本所开具增值税发票。 | |||||
五、 成交相关约定 | |||||
1.成交当日,受让方按成交金额的2%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成交价款。 3.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移交,移交后5日内完成资产的搬运。 | |||||
六、交易须知 | |||||
1.本所一切交易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并认真仔细阅读交易须知,了解交易须知全部内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所接受转让方委托,发布挂牌公告并组织交易,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交易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质性考察,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报名期间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务必到实地查看货物的数量、质量等,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均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现场查勘实物,对标的质量、瑕疵情况完全认可,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竞价期间,意向受让方需从挂牌起始价开始应价,若竞价时间内无人应价,则以最先缴纳交易(报名)保证金时间确定受让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报名前,意向受让方(报名人)须仔细阅读了解本公告及处置相关事项,报名成功后即表示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已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或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应于挂牌结束前1天向本所书面提出。 6. 网络竞价中,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
七、违约、交易(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若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视为受让方违约,本所有权不退回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受让资格的,本所有权予以撤销,并在转让人的同意下进行再次处置: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挂牌公告》或交易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且逾期时间超过10日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逾期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竞标交易(报名)保证金的情形。 11. 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和本所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再退还,并有权收回交易标的,经转让方同意后进行再次处置。再行处置的,原受让方应当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再行处置的价款低于前次成交价款的,违约受让方应补足差额。同时,本所有权追究违约受让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
八、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 | ||||
联系人 | 邱女士 | 联系电话 | 151****8301 | ||
地址 | **市松花**路8****服务中心1楼253、254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