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卫生康养服务中心工程扩大劳务分包项目
****中心工程扩大劳务分包项目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9-19 14:51
项目编号: XZP202****000291
项目名称: ****中心工程扩大劳务分包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中心工程扩大劳务分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91.164876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在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8536.89㎡,拟建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门卫等,并配套建设区内道路、停车场、管网及绿化等。 |
范围 | ****中心工程扩大劳务分包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的内容相适应;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 3.2.2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3.3 投标人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要求: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19 16:00 至 2024-09-25 17:00 |
获取方式 | 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②可将单位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37****9298)领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7 09:00 |
递交方式 | 书面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17 09:00 |
开标地点 | **市**区**路88号(******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
其他
扩大劳务分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324日历天,付款方式:基础部分分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主体封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审核结束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罗塘街道南环西路997号(智谷软件园)
联系人:汤玉萍
电话:0523-****6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区**镇罗塘东路296号
联系人:朱君凤
电话:137****929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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