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酒店货物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市**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酒店货物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70.955万元,其中一包:172.650万元,二包:398.305万元。(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为准)
最高限价:570.955万元,其中一包:172.650万元,二包:398.305万元。(最终以实际供货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酒店****酒店货物,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二包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0点00分(**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集团有限公司(**市**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306室)
方式1:现场报名: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集团有限公司(**市**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306室)领取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方式2:邮箱报名: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报名表发送至****@qq.com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十六楼会议室(地址:**省**市**富丰****中心)
开标地点:****十六楼会议室(地址:**省**市**富丰****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二个包。本项目二个包的评标顺序为:第一包→第二包。允许投标人投多包但只能中一个包。第一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将不在第二包中被推荐为候选人。 5.项目地点:****酒店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9-****259)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禹****公司
地 址:**省**市**富丰****中心
联系方式:****603
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永佳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9-****889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55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