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单位框架协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投标报价 |
**** | **省**市**区长**路563号鼎金大厦1810室 | 0元 |
**市安盾****公司 | ****园区科创大厦6楼613 | 0元 |
**安****公司 | **省**市高新区北外环二路与**路交叉口****中心2楼220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单位框架协议项目 服务范围:**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单位 服务要求:**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单位 服务时间:1年或以供应商提前完成工作量具体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征集人及征集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征集文件约定,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6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路526号2#楼第八层,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87****15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路526号2#楼第八层
联系方式:187****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7****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