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A地块地下机****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建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 项目编号:HBDS2024-F009。2 项目名称: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A地块地下机械停车。3 建设地点:**县沙城镇四街村董存瑞西街南侧、**南路西侧。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336个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立体停车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天完成量必须达到停车位总数量的30%以上(按招标人指定区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通过质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6 质量要求:合格。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336个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立体停车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质检部门颁发的二层或二层以上升降横移停车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银行2024年09月0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http://www.****.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0 00:00:00至 2024-09-27 00:00:00(**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园区建设路东侧,联系人:刘洋,电话:188****6768,邮箱:****@qq.com。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心B-2-23,联系人:李娟,电话:0313-****191,电子邮件:****@126.com。。
8.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管理中心。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045。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126.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2.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②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关于印发《贯彻执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规定,本项目实施“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③《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园区建设路东侧 | 地址: | ******中心B-2-23 |
邮编: | 0754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刘洋 | 联系人: | 李娟 |
电话: | 188****6768 | 电话: | 0313-****19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电子邮件: | ****@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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