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协同大道(104 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18 | |
**县****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A)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县协同大道(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报批稿)的请示》、《**县协同大道(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平发改投资〔2022〕185号)等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代码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五十三条,《**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协同大道(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内容。本工程位于**县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拟建1条道路和3座桥梁,跨**塘河、东塘河-1、前河峡河、岳巢河、务垟河、务垟河-1、荷莲河等7条河道,道路全长2770米,工程总占地面积256422.73m2,其中主体工程永久占地238656.35m2,红线外临时占地5200m2,红线外规划水域补偿改移面积12566.38m2,总投资为135767万元。工程分二期实施,近期工程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2026年7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远期工程计划于2027年4月开工,2027年8月完工,总工期为5个月。 二、基本同意《**县协同大道(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中水土保持方案结论。 (一)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61.00万m3。开挖总量26.68万m3(其中表土剥离2.02万m3,钻渣2.00万m3,一般土方为19.26万m3,拆除垃圾为3.40万m3);填筑总量34.32万m3(其中土方9.19万m3、石方2.68万m3、宕渣15.44万m3,绿化用土7.01万m3);综合利用量11.21万m3(土方);借方23.11万m3(其中石方2.68万m3、宕渣15.44万m3、绿化用土4.99万m3),借方来源于合法料场商购;余方15.47万m3(其中拆除垃圾3.40万m3,钻渣2.00万m3,一般土方为10.07万m3),土方运送至******公司消纳场处置。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避免余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256422.73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县****公司。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7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25,渣土防护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6%,表土保护率达到9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近期、远期2个分区:近期:Ⅰ区为路基工程防治区面积20.76hm2,包括路基、路面16.18hm2;绿化工程5.27hm2;扣除红线内1#、2#、3#泥浆周转池面积0.35hm2、红线内1#、2#表土堆场0.34hm2。Ⅱ区为桥梁工程防治区面积1.66hm2,包括桥梁工程0.97hm2、红线内1#、2#、3#泥浆周转池面积0.35hm2、水域面积0.34hm2。Ⅲ区规划水域补偿改移防治区面积1.26hm2,包括红线外开挖水域0.96hm2,填埋水域面积0.30hm2。Ⅳ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86hm2,包括红线外固化场地0.02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16hm2、3#表土堆场0.34hm2;红线内1#、2#表土堆场0.34hm2。远期:Ⅰ区为路基工程防治区面积1.11hm2,包括路基、路面0.07hm2;绿化工程1.04hm2。II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05hm2,包括红线内红线内4#表土堆场0.04hm2、项目部0.01hm2。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近期:Ⅰ区路基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透水铺装;植物措施包括景观绿化、抚育管理;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洗车平台、管线开挖临时防护措施。Ⅱ区桥梁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包括泥浆周转池防护。Ⅲ区规划水域补偿改移防治区:植物措施包括草籽播撒;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排水沟、沉砂池。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包括固化场地、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场防护。远期:Ⅰ区路基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透水铺装;植物措施包括景观绿化、抚育管理;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包括表土堆场、项目部防护。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292.05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533.05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4〕224、浙政办发〔2015〕107号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1.0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水利部门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规定标准80%征收,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256423m2,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5138.40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总局****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和鸽巢路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2366。 三、基本同意《**县协同大道(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中防洪评价分析结论。 (一)本项目涉及条河道,分别为荷莲河、务垟河、务垟河-1、岳巢河、前河峡河、东塘河-1、西塘河,共计7条河道,其中其中西塘河为为县级河道,其余均为县级以下河道。项目涉及的3座桥梁的最低梁底高程均大于规划要求最低梁底标高4.93m(1985国家高程),桥下净跨均大于规划河宽,桥梁阻水比均小于8%且桥下过水面积均大于原河道过水面积,桥梁布置满足《**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试行)》的规范要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驳岸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布置均满足规范要求,详见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二)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工程实施后在现状水域工况条件下,在此区域内,总占用现状水域面积10919.37m2,其中一般水域面积10737.44m2,重要水域面积181.93m2,总补偿现状水域面积14267.86m2,其中一般水域面积10059.27m2,重要水域面积4208.59m2;总占用现状水域容积48372.81m3,其中一般水域容积47566.86m3,重要水域容积805.95m3,总补偿现状水域容积63206.62m3,其中一般水域容积44562.57m3,重要水域容积18644.05m3。以上补偿水域中一般水域与重要水域补偿面积均大于占用面积,达到水域占补平衡要求。在《**县昆鳌协同区发展核心区水域调整方案》规划实施完成工况下,本工程实施占用部分规划水域,工程总占用规划水域面积83.49m2,其中占用规划一般水域(前河峡河和务垟河)面积为58.18m2,占用规划重要水域面积(西塘河)为25.31m2。占用规划水域容积合计369.86m3。工程建设总补偿水域面积396.35m2,其中补偿一般水域面积368.59m2,补偿重要水域面积27.76m2。补偿水域容积合计1755.83m3,工程实施后在规划条件下每条河道均满足补偿水域面积大于占用水域面积,达到水域占补平衡要求。使该区域形成完整河网,区域水流更顺畅。 (三)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在现状水域条件下需对红线范围内水域按《**县昆鳌协同区发展核心区水域调整方案》批复内容和本次批复的方案进行开挖回填并**护岸防护,****联通功能不减少。红线范围外开挖、回填具体实施前,业主单位**县****公司应当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且开挖、回填应严格按照《**县昆鳌协同区发展核心区水域调整方案》批复岸线以及本次批复内容实施。实施时应严格遵守先开挖后回填的原则。 四、你公司在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应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二)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五)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的桥梁建设方案放样、施工,具体开挖岸线详见附图。生产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取水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我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七)若施工期跨越汛期,你公司应将工程度汛方案和防台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施工运行期间作业范****公司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无条件拆除。 (八)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工程使用结束后,涉河涉堤处应及时恢复原状。 (九)工程中的**桥梁仅为交通功能,不得违规用于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途。工程涉及堤防工程(需水利专项设计)、临时用地报批等其他事项,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你公司应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流域所备案,工程竣工验****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你公司要做好配合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附图 **** 2024年9月3日 平水许(2024)72号关于**县协同大道(104国道九凰山隧道至鸽巢路段拓宽工程)“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