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已经批准,
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建筑消
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维保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消防供配电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
施、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
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
电梯等维护和定期保养服务,确保
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保证在维保
期间通过消防部门检查。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
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招
标文件提供资格文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
营实体;
2、投标人须满足《消防技术服
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以下简称《从业条件》)规定的
独立法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资
料,成交后如被举报查实不满足文
件规定,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
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四 、本 项 目 最 高 限 价 :1.6 万
元。
五、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申请人可于二○二四
年九月十九日九时至二○二四年
九月二十六日十八时到**市海
陵中路 6 号 5 楼获取招标文件,联
系电话:182****1896(鲍)。投标
申请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
有场所及设备情况,充分了解采购
人的维保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田主任/137****7669。
七 、投 标 截 止 及 开 标 时 间 :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5 时。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
件。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