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自然资补字2024(公)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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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范兴西、胡元兴补交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有关事宜的公告
兴市自然资补字2024(公)第91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21号令),对下列事项公告,十五日后无异议,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
一、范兴西、胡元兴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
(一)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办事处桔园村克玛山组安置区。
2、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
3、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4、评估指标情况:土地出让面积为100.0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
(二)评估备案**南州仲****公司2024年9月6评估的土地价格评估通知书已经备案,该宗土地出让金按大写:壹拾玖万零柒佰柒拾陆元整(小写¥190776.00元)人民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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