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街道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绿化提升工程已由****以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街道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区**街道
2.2建设规模: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17901 | **街道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绿化提升工程 | 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13.5 | 45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双方确认工程价款的70%,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注: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招标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4)、3.4、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现场购买;②可将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完成购买(联系电话:159****6769)。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30日15时00分。
6.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区**街道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7****5030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路33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钱晨 电 话:180****1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