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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督导帮扶工作的询价公告
根据《****委员会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健促函〔2024〕28号)要求,****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督导检查和帮扶工作,欢迎具备合格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督导帮扶。
二、项目内容
计划在2024年内对**县辖区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100家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督导检查,****卫健委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复查,并对用人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服务,提高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督导检查、帮扶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归档职业健康档案“六个盒子”资料,指导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教育(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内部职业健康培训);
(三)前期预防(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
(四)工作场所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合理布局、现场告知栏、告知卡及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现场指导企业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五)健康监护(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患者处置情况);
(六)防护用品配置指导。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报废,防护用品配置指导、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等进行讲解);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设置及使用、报警装置的设置及使用);帮助企业核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七)职业病危害项目及如实变更申报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提高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八)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企业,针对超标岗位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和整改效果评估工作)。
三、投标报价
不接受服务费高于10万元的报价(100家企业)。
四、报名条件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具有经营许可证及具有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的机构应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应包含监测项目经营的内容;
6.须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企业应有的资质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有职业卫生督导检查、帮扶项目预实施方案。
五、报价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开展职业卫生督导检查和帮扶工作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指定或推荐任何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渠道干预企业自主选择检测机构有偿服务。
有意愿参与报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请将相关资质及《询价报名表》(见附件)等盖章版纸质****卫健委二楼健康促进室。
联系人:王小路;联系电话:0898-****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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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