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市******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选址:****工业园区弘顺道以北(东经117.361962°,北纬39.162878°)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要: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建设“**市******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本次扩容前收水面积7.33km2,收水范围**映春路,南至宏顺路,西至华丰路,北至北环铁路。本次扩容后新增北环铁路以北1.05km2,扩容后总收水面积8.38km2。污水处理厂由于收水范围内污水产生量增**时收水范围增大,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现有实际处理能力满足不了污水处理需求,****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本次扩容改造后的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市**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E座1-4149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东凯
联系电话:155****1879
联系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地址:天****开发区二纬路22号7-4398
环评单位联系人:杨博义
联系电话:191****9040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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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