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具有****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3项**信息化项目的业绩且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为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业绩类型包含**信息化机房、视频监控、综合布线、信息网络及服务器、智能闸口、无线覆盖等。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简本)含签字页复印件及验收相关文件并加盖公章,项目业绩时间以项目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4.2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4.3在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4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状态; 3.4.5****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 3.5 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1人,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担任过1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其他人员资格: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均具有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含1月)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2)项目经理应提供能体现其个人任职的由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文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预备会,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8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