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疑问如下:
1、7P空气源热泵机组问题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二节技术条件要求“7匹空气能热泵机组,单机额定消耗功率≤5.5KW,单机额定制热量≥23.3kw,单机额定产水量≥501L/h,性 能系数(cop)≥4.24。 (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号:GB 29541-2013《热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满足此参数的机型不是市场上的常规机型,且各项参数中均列有≥或≤,具有明显具有排他性,产品出现故障时,更换的配件市场上很难买到,不利于售后维护。
2、10P空气源热泵机组问题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二节技术条件要求“10匹空气能热泵机组,单机额定消耗功率≤8.6KW,单机额定制热量≥40.5kw,单机额定产水量≥871L/h, 性能系数(cop)≥4.71。 (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标 准号:GB 29541-2013《热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各项参数中均列有≥或≤,明显具有排他性。
3、7P和10P空气源热泵机组能效比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提供的性能参数,7P为三级能效,10P为一级能效,性能参数出现两种评判标准。
我司查阅国内:格力、美的、海尔、中广欧特斯、桑夏、华天成、四季沐歌、太阳雨、纽恩泰、普瑞斯顿、天舒、派沃、碧涞、中科福德、长菱、芬尼克兹等一线品牌,都无法全部满足此招标文件空气源热泵机组技术参数要求。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我司建议取消单机额定消耗功率参数标准,保留制热量和产水量。在等于或优于原标准的基础上,两款空气源热泵性能标准统一为国家一级能效,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一)、7匹空气能热泵机组,单机额定制热量≥23.3kw,单机额定产水量≥501L/h,性能系数(cop)为一级能效。
(二)10匹空气能热泵机组,单机额定制热量≥40.5kw,单机额定产水量≥871L/h, 性能系数(cop)为一级能效
答复如下:
关于提出的在招标中对大于号和小于号同时使用的问题,我们作出如下答复:
(一)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我单位对原技术规格书中“太阳能空气能热水设备(7吨水箱)技术规格”的相关技术参数做出如下修改。
“太阳能空气能热水设备(7吨水箱)技术规格”中第四条“技术要求”第2点“低温空气能机组”中技术要求修改为:
7匹空气能热泵机组,常规工况下单机额定制热量≥26.6kw,(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为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号:GB21362-2023《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各项检测结果为合格,其中常规工况下制热量≥26.6kw,机组在-15℃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
7匹空气能热泵机组达到一级能效。(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能效标识网的查询页面,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二)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我单位对原技术规格书中“太阳能空气能热水设备(12吨水箱)技术规格”的相关技术参数做出如下修改。
“太阳能空气能热水设备(12吨水箱)技术规格”中第四条“技术要求”第2点“低温空气能机组”中技术要求修改为:
10匹空气能热泵机组,常规工况下单机额定制热量≥38kw,(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为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号:GB21362-2023《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各项检测结果为合格,其中常规工况下制热量≥38kw,机组在-15℃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
10匹空气能热泵机组达到一级能效。(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能效标识网的查询页面,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公司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七楼
联 系 人:杜 工
联系电话:027-****9328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