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水务局关于推进民乐县2024年第三季度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方案编报和审批的函
****关于推进**县2024年第三季度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方案编报和审批的函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4〕7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11:07:53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加快推进**县2024年第三季度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审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2024年计划实施的项目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筛选和确定9个建设单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
1.**万物春绿色****公司承建的民联****基地项目,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教育局****中学科技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0.54公顷、****分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占地面积0.53公顷、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3.**陇****公司承建的**三墩滩****基地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4.**县青龙****公司****园区国道227线沿线供水工程,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5.**县现代****公司承建的**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占地面积0.8公顷,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6.民******社承建的民******社农产品烘干加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0.5公顷,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7.******公司承建的******公司年生产能力1万吨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项目,占地面积0.65公顷,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8.**广浔智慧****公司承建的**县六坝镇综合市场恒温保鲜库设备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占地面积0.82公顷,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为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请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严禁未批先建现象发生,需进一步核实无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项目请提供相关资料(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用地手续,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初设报告等),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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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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