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00449XQ-****0910-000624-7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9-19 17:22:47 |
关于“**区 2024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北片乡镇村道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区 2024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北片乡镇村道(招标编号****) ”变更如下:
(1)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7.3.3:“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
现变更为:“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接收审核。 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 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2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再预留保证金,待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十六项:“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 9月30日9时00分”,延期更改为:“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二十项、备注第7条:“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9月30 日9时00分”现变更为:“ 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1厅组织开标活动(**市**区城南镇**大厦8 楼)”现变更为:“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4厅组织开标活动(**市**区城南镇**大厦8 楼)”
招标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管理中心
****
2024年9月19日
关于“**区 2024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北片乡镇村道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区 2024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北片乡镇村道(招标编号****) ”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区 2024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北片乡镇村道, 本项目位于**区境内,共涉及 9 个乡镇 508 条道路(均为村道),处治隐患点 960 处,隐患里程 78.612 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现变更为:**区 2024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北片乡镇村道, 本项目位于**区境内,共涉及 9 个乡镇 508 条道路(均为村道),处治隐患点 960 处,隐患里程 78.612 千米。最高限价****576.58 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
现变更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 费率不低于 2.5‰ ”
****管理中心
****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