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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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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 | ||||
标 | 标的企业名称 | **隽业****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镇西乐大道东1号2栋1105、1106(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松 | 成立时间 | 2017-11-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00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房屋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605MA510JLW4P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不含爆破工程);装卸搬运;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1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建发****公司 | 100 | ||
主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589.637178 | 23.674637 | 23.674637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124.921290 | 1289.161793 | 3835.759497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07-31 | 2362.101518 | -76.860406 | -77.17244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380.026999 | 621.439947 | 3758.587052 | |
备注 | ||||
重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转让方**建发****公司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缴出资4000万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 |||
**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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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名称 | **建发****公司 | |||
转让方 | 注册地(住所) | **市禅**石湾镇街道影荫路6号汇通大厦四楼402室(住所申报) | ||
法定代表人 | 蔡宇 | 注册资本(万元) | 59,91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关于同意《****公司公开转让**隽业****公司49%股权交易方案》的批复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604MA4WEHTU65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00% | |
产权转让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09-01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公司公开转让**隽业****公司49%股权交易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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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1960.00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且其控股股东均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2.意向受让方且其控股股东均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限制行为(参与登记报名时需提供双方各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的查询打印件); 3.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经营范围须含有以下任意一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设计、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筑设备安装等(经营范围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www.****.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 4.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为A****公司(****交易所、****交易所、****交易所上****公司)(以报名时任意一方****交易所****交易所****交易所官网的股票页面截图为准); 5.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2021-2023年期间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2021-2023年期间年度营业收入规模10亿元以上(以报名时任意一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图及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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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挂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自动延牌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 ||||
联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28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路28****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n;https://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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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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