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方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主体,自然人不具备此次报价资格。
(三)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五)竞价人存在参****公司竞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或者竞价人****公司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六)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七)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八)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九)资质审核要件为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十)竞价人拖欠招租人租金的,将不予通过报名申请。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租文件,进行上传资质文件、缴纳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880)。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本项目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完成注册,并在竞价开始前参加报名并足额交纳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价。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丧失竞价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五、竞价人式及时间
(一)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二)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公司】、“【****交易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自行关注了解。
七、重要提示
(一)竞价人出价须高于底价,方视为成交有效。
(二)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一旦签订《房地产现场踏勘确认书》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租赁标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房地产现状等全部情况以及房地产租赁合同条款,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须在项目竞得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含税成交价的25%)和首期租金,并在接到签约短信提醒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后,由竞得人提出申请,招租人负责开具发票。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相关租赁手续或未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招租人将取消竞得人对该房地产承租权的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通过资格审查后、获得成交资格前,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五)未竞得的竞价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六)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盖章正式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七)竞价人参与本次招租竞价,需认可本招租文件的条款和内容;竞价人提交竞价报名资质材料视为认可本招租文件的条款和内容。
(八)竞得人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加建或扩建,装修改造方案需要报招租人,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做相应赔偿。
(九)竞得人竞得后,须按照招租人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十)竞得人缴纳完保证金、租金后,****事务所对竞得人进行背景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背景调查结果不合格,招租人无法完成合同审批的后果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为新成立不足一年,将提高履约保证金比例。
(十一)竞价人准备和参加竞租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是否竞得,招租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竞价人在竞价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全部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至招租人处,须保证线上报名资料文件与纸质版资料文件一致,如未能及时提交或资料不一致,招租人有权取消竞价资格。纸质版资料文件邮寄地址:【**市**区**南街99****中心19楼】,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93****6615】。
八、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联系人。
招租方:【****】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1****6105】
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