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林翠玉轩修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7:5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中心A座190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3.9850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231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梅林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吴 136****6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A座1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138****2319 |
项目概况
梅林翠玉轩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心A座19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梅林翠玉轩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9850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39850.25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800.0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最高控制价(元) | 行业 |
1 | 梅林翠玉轩修缮工程 | 1项 | 否 | 739850.25 | 68000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或监理要求的开工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 按(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条件1:****文物局颁发的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含:古建筑)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心A座1907****
方式:现场或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A座190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A座19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业主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梅林镇
联系方式:小吴 136****6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A座1907
联系方式:小黄138****2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38****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