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托海村城乡融合互嵌式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8: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县****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县****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 ||
预算金额 | ¥290.15664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100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97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经济**区**路2699****广场商业综合体B单元16层160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亚 0999-****756 |
项目概况
**镇托海村城乡融合互嵌式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1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托海村城乡融合互嵌式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1566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1566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街41巷北****广场;41巷北段两侧沿街建筑立面提升改造;41巷北段两侧沿街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55巷大寨渠东侧建设木栈道及大寨渠两侧附属设施建设。(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办公厅(财办库〔2020〕29****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方式:来人获取(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县****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县****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变更、答疑澄清等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镇
联系方式:191****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经济**区**路2699****广场商业综合体B单元16层1601-1室
联系方式:郭亚 0999-****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亚
电 话: 18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