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1 09: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工程建设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06、****625****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敖家路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建设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芭沟镇黄家山村四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四维****公司
(五)项目概况:通过购置热拌站设备、砂石加工设备、水泥厂辅料生产设备,外购沥青、**岩、碎石等原料生产沥青混凝土、水稳料、砂石,外购水基岩屑、油基干渣与石粉混合生产水泥厂辅料,建成后,达到60万吨/年沥青、砂石以及水稳料和水泥厂辅料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施工扬尘措施,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强制性减排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要求,中、****人民政府要求停工期间禁鸣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妥善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
3.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砂石加工生产线、水泥厂辅料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原料及成品堆场应全封闭,并配套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砂石加工破碎、筛分粉尘采用湿法加工工艺和封闭车间除尘;水泥厂辅料混合粉尘、水稳料搅拌粉尘采用设备封闭除尘;运输道路硬化,进出车辆进行清洗,严禁超载、超速,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1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出料废气、沥青罐呼吸废气收集后引入烘干滚筒燃烧器中燃烧,干燥滚筒、振动筛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修建雨污分流系统;砂石加工废水、压滤废水经50m3/h浓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砂石加工生产线,不外排;水稳料搅拌机冲洗废水、水稳料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罐车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50m3沉淀池(兼作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沥青拌合站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30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轮胎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进行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严格落实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废石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砂石生产;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沉渣作为沥青混凝土生产原料,回收利用;浓密设施沉淀经压滤设备压滤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水稳料沉淀池沉淀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沥青混凝土沉淀池浮油分类收集,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7.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间、沥青储罐、导热油储罐、浓密设施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生产区、沉淀池、车辆冲洗水池等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区、厂区道路、高低压配电室采取简单防渗措施。
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设置事故池;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防火制度。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