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子项)已由**市****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发改委发〔2022〕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乡镇(**县**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县****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县子项工程,化粪池建设20座;水生植物构建,挺水植物构建5610㎡,沉水植物构建25820㎡;多功能浮岛构建8886㎡;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保护区各类标志牌共24块,隔离网3391m,水质自动监测设备1套,监控摄像模组16套,控制中心1套(不含土建)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77.96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77.96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县****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子项,并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进行5年的养护。具体工程量详见本项目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 1 个环境保护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街道**北路5号3幢7层 | 地址: | **市**坡区江厦星光汇2栋6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叶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400039 |
联系电话: | 182****5264 | 联系电话: | 132****061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子项)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316********007********05577 |
****交易中心 | 工商****营业部 | 955********09049671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820********0584-100662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250********10009065-001605 |
****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支行 | 111****85778VA0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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