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化利用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化利用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叁万元整(¥****000.00元)
二、委托代理编号:****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C160102-垃圾处理服务 | **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化利用项目 | 1批 | ¥****000.00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市大市镇敖山村循环大道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第一栋厂房
五、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 ||
论证地点 | **德宇****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1、该项目实施是势在必行,已纳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且时间紧迫,是政治任务。 2、根据**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规划(2022年-2030年)**县生活垃圾纳入**县垃圾焚烧项目,但是目前该项目已停工,无法完成上述政治任务。 3、从解决问题,事实就是的角度比较分析,目前**县周边有****发电站只有**区马头岭、**县、**县、****电站。但**区马头岭已没有容量,**县、**县距离偏远,运输成本高,相对比较****发电站(容量满足)。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要求,****电站,在满足技术可行,经济节省的前提下,具有唯一性。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周长稳 | ****保护局 | 中级 | |
罗坤 | ****中心 | 高级 | |
段平娟 | ******公司 | 中级 |
七、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名 称:****
(2)地 址:**省**县七一东路16号
(3)联系人:谭先生
(4)电 话:189****1516
(1)名 称:**德宇****公司
(2)地 址:**省****湖区涌泉街道七里洞村拇指时代1207室
(3)联系人:周芳
(4)电 话:189****8638
财政部门名称:****政府****办公室
地 址:**县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735-****121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