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津冀“3+N”药品带量联动我省中选产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京津冀“3+N”药品带量联动我省中选产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4年09月20日
关于京津冀“3+N”药品带量联动我省中选产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保障局,****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京津冀“3+N”药品带量联动中选结果和《关于做好京津冀“3+N”药品带量联动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33号)中我省中选供应清单确定规则,结合《****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执行结果,并经**联采办剔除前期报量的重复数据,现下发我省中选产品清单及约定采购量(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见附件2)、各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见附件3,点对点下发)。
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应于2024年10月15日前通过系统网上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确认工作,并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网上签订。完成三方购销协议签订后,各市州于2024年11月20****医疗机构中选产品协议约****医保局备案。
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京津冀“3+N”药品带量联动我省中选产品及约定采购量
2.市州、****医疗机构京津冀“3+N”联盟带量联动我省中选产品及约定采购量汇总表
3.市州、****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明细表(点对点下发)
****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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