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增强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1879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增强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幸福路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8000万元,选址于**高新区云萃****中心内现有3#厂房7-8号库、4#厂房建设增强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为673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厂房7-8号库为产品和原料仓库,4#厂房1层为SMC制品生产线区域,2层为刮腻子、打磨、腻子烘干,3层为喷涂生产区域。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SMC片材、液压油、PP保险杠、底漆(、面漆、清漆、清洗剂、原子灰、活性炭、润滑油、树脂和矿物混凝剂、丙烯酰胺絮凝剂、聚合氯化铝澄清剂、纯碱、酶制有机硅除臭消泡剂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框架液压机、行车、油温机、空压机、裁切机、喷砂机、机器人喷房、静电除尘室、全新风送风箱、油漆烘干炉、输送轨道、面包炉、打磨房、打磨机等。SMC模压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装模、升温、清理模具、投料、模压、回程顶出、取件、切边、检验、入库等;工件涂装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喷砂、工件打磨、刮腻子、腻子打磨、上件、除尘、预热、喷底漆、流平、底漆烘干、下件、刮腻子、腻子烘干、腻子打磨、上件、除尘、预热、喷面漆、闪干/流平、喷清漆、流平、面漆/清漆烘干、下件、入库等。项目预计2024年12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项目生产所需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水帘柜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市政污水管纳****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模压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及管道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1跟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先经喷漆间内的水帘柜和内循环送风箱处理后再和腻子烘干、流平、烘干、调漆、喷枪清洗及天然气助燃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通过管道收集经1套“沸石转轮+RTO”设施处理通过1跟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SO2、NOx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油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跟23m排气筒(P3)达标排放,颗粒物、SO2、NOx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工件打磨和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同时,项目需执行**市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车间设备布局,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和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油漆桶、废清洗剂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漆渣、漆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建立相关台帐并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引发环境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