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4]208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宁地(G)[2024]-22号 | ****园区(北区) | 137479平方米(合206.22亩) | 工业用地-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R≥0.7 | T≥2250 | JM≥30 | L≤20 | 净地 | 50年 | 1,374.79 | 1,374.79 | 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2024年10月21日16时30分 | 2024年10月23日09时4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nxys.****.org(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nxys.****.org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人取得该宗地后,******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标准地“3+X”控制性指标。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10号)文件执行。2.按照合同宁地(G)[2024]-22号:成交价款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包含契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丰安东路9号;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955-****696。
2.出让人地址:****大队东侧;
联系人:徐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5-****806。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nxys.****.org,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局 | **** |
2024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