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项目有机肥料材料采购
竞价轮次 | |||
第一轮 | 2024-09-11 11:25:14 | 2024-09-14 10:00:00 | 已经结束 |
基本信息 | |||
招标单位: | **** | 保证金: | ¥10,300.00元 |
联系人: | 郭** | 联系电话: | 028 68550 |
投标人类别: | 材料(设备)采购 | 发包定价 | ¥516100.00元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省仁**高家镇、贵平镇2个乡镇。 |
质量要求 |
(1)满足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产品形态为粉末,生产工艺采用植物原料为主的发酵工艺,并提供一年内经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达到合格标准。 (2)严格执行国家其他现行有关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
工期要求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10 日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肥料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公司的《阳光**协议》,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三)若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竞价,则按不诚信投标情况处理且甲方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完全响应《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获得公示结果第一名,投标人按不诚信投标情况处理,同时取消其拟定中选人资格。 (四)若出现公示结果第一名的投标人不诚信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可按公示结果排名先后顺序,选用顺延合格投标人的方式,拟定中选单位。(注:按公示结果排名先后顺序,若合格的投标人同意以第一名的报价提供服务,则招标人可选用其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 (五)各投标人(或单位)须诚信投标,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恶意投标,将纳入《**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其它要求 |
一、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516100.00(含税13%),不含税456725.66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报名(竞价,双随机),报价方式:为进一步打击围标串标、遏制低价抢标等行为,实行经审查的最低价法评标,采用“双随机”机制,对报价成功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双随机计算环节)。在限价基础上未做下浮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双随机复核计算环节。采用双随机一轮报价,报固定不含税价格及税率,将低于(包含等于)项目最高限价在 85%—90%间并且低于(包含等于)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在 90%—95%间的投标报价作为低于成本判断标准,以上两项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选择确定并当场公布。双随机结果以招标人手动复核计算的结果为准,根据中标人中标价确定一个下浮比例后与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合同,该下浮比例视为限价清单内所有单价下浮相同比例,下浮比例为:(最高限价金额-中标价)/最高限价金额。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后附清单报价内容,投标时综合考虑下浮比例,填报投标下浮后不含税总价及税率。 请注意投标人须知及报价规则,缴纳了保证金参与报价单位请按照规则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的,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招标人递交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对本次无效报价做出合理解释,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不诚信投标,同时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后附合同,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结合投标人须知要求同时考虑,投标人自愿提交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及要求,中标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合同已明确的内容。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三、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3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公示期满后,在招标平台上1个工作日内不确认中选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2.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没有明示但不按照公告及附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5.若未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担保:无 1、履约担保=中标价的0 % 2、履约担保的形式和时间:履约****银行保函担保。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注:银行保函格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未能全额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履约担保函,招标人有权选择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要求中标人按不低于未提交担保金额的10 %承担违约责任。若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前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担保的退还:中标人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违约或扣款事项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在28日内按照中标人指定账户无息返还****银行保函。 4、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金、赔偿款等,招标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银行提出索赔,中标人须在10日内补足。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招标人在《**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天府新区自主招标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招****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半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附件信息 | |
合同附件 | 肥料合同.pdf |
其它附件 | 高标有机肥投标人须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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