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建设充电设备项目WQCDSB-1标段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充电设备项目WQCDSB-1标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时间)****交易中心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WQCDSB-1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一中标候选人 |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烽火****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704.00 | ****515.00 | ****900.00 |
交货期 | 响应 | 响应 | 响应 |
供货业绩 | 1、金霞医疗器械产业园核心区项目配电工程 2、******公司光伏发电 | 1、集团二期28****集团****电站设备采购项目SB02标段标段箱变设备采购 2、****集团有限公司新能科技2022年第一次生产经营性物资采购 | 1、**公司向家湾站增设充电桩业务高压电力施工合同(含630箱变) 2、**公司迎宾北站增设充电桩业务高压电力 施工合同(含1250箱变) 3、****政府**充电桩业务电力高压施工合同(含500箱变) 4、****停车场及充电站工程建设项目(含1600箱变)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被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单位名称 | 被否决理由 |
****公司 | 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五章(二)质保期服务要求 ★条款要求的服务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9.20-2024.9.2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委员会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2004年11号令)和《**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委员会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江女士
电话: 0731-****71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雷慧虹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先生、车先生
电话:0731-****5781/****2202
监管部门:****委员会
电话:073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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