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20.180000 万元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空压设备 | 转让底价(万元)20.18 | |||||||||
2024-03-18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9-26 | |||||||||
空压设备 | ||||||||||
其他 | ||||||||||
上述设备因停止使用时间较长,均无法保证现是否能正常使用,受让方使用之前需进行检测及修复。部分设备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的情况。 |
资产地图位置
2024-03-18 |
10 个工作日 |
是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2)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1.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不超过资产评估报告(上德行评报字[2023]第C1001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零部件缺失等误差作调整。 2.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等,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 3.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卸和搬迁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施工人员,转让方的财产、人员安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拆卸标的过程中,受让方应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如拆卸过程中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和受让方实际情况开具税点为13%的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标的具体信息及**上德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德行评报字[2023]第C1001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688****010001 开户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网络竞价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是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否 |
不允许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集团有限公司 | |
**市**区**东路774号 | |
高静涛 | 注册资本(万元)25,000.000000人民币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公司 |
914********34126X6 | 经营规模中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省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2023-12-29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原星湖新材料固定资产挂牌转让处置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
殷先生 |
020-2236 0268(企业微信:a****0268) |
yinxiang@csuaee.****.cn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https://www.****.cn/;https://www.****.com/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https://www.****.cn/content/****0315/lzoiakWmbYaJclUyXs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