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35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2-23号楼A室、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2-23号楼B室的2处商业用房抵债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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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35****位于**市**区龙警街2-23号楼A室、**市**区龙警街2-23号楼B室的2处商业用房抵债资产转让项目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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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4万元 人民币 |
10 |
2024-09-20 |
网络竞价 |
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交易所缴纳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交易所在收到《资产转让合同》及剩余价款后将全部价款转出至合同中出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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