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共体信息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医共体信息系统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中标金额:壹仟捌佰伍拾万零柒仟陆佰陆拾元整(小写:****7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县医共体信息系统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1、本次项目建设****总院****医疗机构,****集团总院、分院及其所****妇幼保健院;2、****医院****总院、********总院包括基于五级电子病历的智慧医疗、基于HRP+医院精细化管理平台的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医共体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中心等系统。 服务要求:****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应达到国家电子病历评价标准五级与互联互通四级甲等要求,****医院五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测评以及互联互通四级测评工作;****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应达到国家电子病历评价标准四级要求,应满足****医院四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测评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华德船、刘瑞、窦科银、张文浩、阙和玲、段剑伟、吴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9.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29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348。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迎驾大道27号
联系方式:0564-****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旭
电 话:0564-****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