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
**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9-20 11:16
项目编号: XZP202****800215
项目名称: **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造价约96.26万元 |
范围 | **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20 08:40 至 2024-09-25 17:00 |
获取方式 | 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711室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1 08:40 |
递交方式 |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11 08:40 |
开标地点 | ****(**市环科园**路298号8楼会议室) |
其他
**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关危桥、危墙改造等修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关 2.2工程规模:预算价为96.26万元 2.3计划工期:7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3.10自2024年7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711室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4.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5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8时40分,地点为****(**市环科园**路298号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4年4月-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4年4月-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8)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80%,剩余年终付清,按相关规定暂扣质保金5%,如中标人未按工期要求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其他 8.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海关 邮编:2142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环科园**路298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137****9091 2024年9月20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东**路58号
联系人:曾招勇
电话: 159 9537 24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环科园**路298号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137****909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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