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智行(江苏)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9-20 11:24
项目编号: XZP202****000056
项目名称: 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
建设单位:爱智行(**)****公司
招标条件
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0万元,招标人为;爱智行(**)****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装饰装修、消防、弱电、通风空调、办公家具等)。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
范围 | 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家)。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6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工程费)【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金额及时间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提供当地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公共**交易网等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中标公示的截图。设计业绩不要求网上查询。】。 3.3.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21年9月1日起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6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工程费)【指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金额及时间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提供当地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公共**交易网等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中标公示的截图。设计业绩不要求网上查询。】 3.4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7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 家) 3.8.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8.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后作为牵头人; 3.8.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20 10:00 至 2024-10-30 10:00 |
获取方式 | 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副本原件,另复印贰份留存)到牛山路12号4楼405室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30 10: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30 10:00 |
开标地点 | **市**区牛山路12号4楼开标室 |
其他
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主为爱智行(**)****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爱智行(**)****公司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将军大街 2.1.2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装饰装修、消防、弱电、通风空调、办公家具等)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0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1.7招标范围: 2.1.7.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1.7.2施工范围:装饰装修、消防、弱电、通风空调等配套。 2.1.7.3物资采购范围:办公家具等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家)。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6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工程费)【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金额及时间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提供当地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公共**交易网等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中标公示的截图。设计业绩不要求网上查询。】。 3.3.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21年9月1日起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6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工程费)【指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金额及时间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提供当地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公共**交易网等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中标公示的截图。设计业绩不要求网上查询。】 3.4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7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 家) 3.8.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8.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后作为牵头人; 3.8.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09 月 20 日至2024年 10月 30 日。 报名时间请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 09 月 20 日至 2024年 10月 30 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副本原件,另复印贰份留存)到牛山路12号4楼405室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开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爱智行(**)****公司 地址:**省**市**区将军大街203号同乐商业街2#楼1-406 联系人:常嵩峰 电话:186****92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牛山路12号 联系人:朱启晨 电话:****398095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爱智行(**)****公司
地址:**省**市**区将军大街203号同乐商业街2#楼1-406
联系人:常嵩峰
电话:186****922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区牛山路12号
联系人:朱启晨
电话:130****0951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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