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市****号地****工业园大槐集聚区52-1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移交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恩自资规[2024]025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三)其他要求:1.拟出让面积指挂牌出让勘测定界图红线内面积。如因建设规划道路占用红线内面积的,土地价款不作出任何调整,由竞得人负责和承担。2.竞得人必须按照地块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具体见地块规划图。3.本宗地产业类型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33万元/亩,建设标准厂房,用地创税率不低于25万元/亩/年。4.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土地出让地块程序的竞得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建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5.竞得人要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工业园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及《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工业园管委会监管),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定金。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工业园的,受让地块后****工业园****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并应在《竞买申请书》****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成功竞得土地后3****公司的注册登记,****公司必须为****公司;****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的,须在****公司整体转****工业园。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公司”,****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省公共****门市)注册账户;2.****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要依据《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 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如不按期支付成交款的,则视作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起超过60日,经出让方催交后仍不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和已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出让方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地块土地权利清晰无争议,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基础设施配套:供水、供电、通路。
(二)移交时间: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出让方将出让宗地移交给竞得人,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三)移交方式:按约定时间移交。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地块自土地移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竞得人未能按照约**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方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省公共****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31;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cn;
****地址:**市****广场侧;
****咨询:0750-****598;
****地址:**市西门路18号。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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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项目附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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