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广******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26号)等文件精神,对于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情形的项目,在保持城镇开发边界总体稳定,符合有关底线红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自然**主管部门可组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并逐级组织审查,征求公众及有关利益关系人意见,****政府同意后,由设区市自然**主管******厅。
为加快建设边贸繁荣、科教发达、环境优美、社会文明、法制健全、生活**的高品质**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要素保障,我县拟对自然**部质检通过同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编制形成了《龙****酒店及配套文化旅游等项目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并已进行县级内部审查。现将《龙****酒店及配套文化旅游等项目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利益关系人征求意见。(本次公示为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通过自然**部审查的成果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共10天。
二、公众及和有关利益关系人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一)电子邮箱:****@163.com。
(二)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镇**路151 - 1号****规划股,邮政编码:5324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股长;0771-****581。
附件:龙****酒店及配套文化旅游等项目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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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