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评标办法
(九)合同的授予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
(二)报价部分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2024年10月10日9:30(**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1套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具体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参数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地点:****办事处****服务中心301室或者网上报名。
售价:报名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0日9:30(**时间)
地点:****办事处****服务中心3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139****5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办事处****服务中心301室
联系方式:181****7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1****76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预算控制数 | 见招标公告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供货期 | 见招标公告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7 |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提出 | 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8 |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 不接受 |
9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0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11 |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每标段结合信用查询情况,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单位的总得分相同时,低价者优先;若报价也相同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排序。 |
12 | 勘察现场的要求 | 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先生、139****5773 |
13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4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三个月 |
15 | 付款方式 | 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1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一份,单独或合并密封都可以 |
18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见招标公告,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
20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
21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应在2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
22 | 政府采购政策 | 一、中小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三首、创新产品 依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政办〔2021〕11 号)和《****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财购〔2021〕12 号),规范支持三首、创新产品政策,具体****科技局认定的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局公布的**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目录相关文件,三首产品应提供省经信厅公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相关文件或省经信厅网站公开的截图,未提供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采购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即给予获得证书的相关产品加分或做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总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名单,未提供的不享受加分或做为未实质性响应。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由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2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陆仟元整,此费用应综合进投标单价和总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
24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标的: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属于工业行业; |
25 |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
26 | 信用查询 | 详见评标办法 |
27 |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顺序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 规定,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按评标方法、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 的优先顺序解释; 3.按上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28 | 其他内容 | 本项目允许企业通过邮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地址(以收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送达负责)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的货物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交的技术服务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 2、本次招标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纳入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品目清****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由权威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二、招标文件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疑问等问题应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招标公告的网站,告知所有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因此,投标人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要求,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站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投标截止日期,并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7、提交保证金(无)
三、投标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合格的投标人
9.1合格的投标人应当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载明须满足的最低条件。
9.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9.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2母公司、****公司****公司;
9.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9.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勘察现场
10.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现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知识产权
11.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2、纪律与保密
12.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2.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2.1.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12.2.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呈规律性差异;
12.2.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品牌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的技术规格。
15.投标文件盖章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书的编制16、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6.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6.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7、投标书构成
17.1 投标书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书格式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17.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成为中标人,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7.3 除文件中规定允许变动的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8、投标报价
18.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8.2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18.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服务内容明细和总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投标报价只限于填写在投标报价表内,投标文件其它位置不应出现报价内容。
19、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20、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20.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1、投标保证金(无)
22、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单独或合并密封都可以。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22.3投标书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22.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或递交,采购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书的递交23、投标文件需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拒绝的投标书:
24.1采购单位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24.2采购单位将拒绝未按要求密封的标书。
25、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25.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六、开标26、开标会议
26.1 主持人按招标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26.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并退回给投标人。
26.3 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6.3.1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26.3.2 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同时宣布到场的相关人员;
26.3.3 宣读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到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份数及投标单位名称。
26.3.4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对密封情况有质疑的应当场提出。
26.3.5 告知所有投标人,任何对开标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当场即时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对开标的质疑和投诉。
26.3.6 主持人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开标、唱标。各投标单位对开标情况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6.3.7 开标结束。
七、评标定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委员会负责。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要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30、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0.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0.2 投标文件属于重大偏差,****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30.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0.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5 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1、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
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
按照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3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5、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在递交质疑函时一并递交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对文件理解和接受。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前提出。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质疑提出阶段的不同分别见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
质疑的提交要求、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
八、废标3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37.1合格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
3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7.3采购需求出现重大问题,****委员会认为无法继续评审的;
3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37.6如出现废标,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如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现场转变采购方式,供应商为在场的两家合格投标人。
37.6.1因上条第一款情形导致废标的;
37.6.2只有两家合格投标人(未开启标书的,将开启标书,审核其资格条件及响应内容);
37.6.3现场没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7.6.4现场没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或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得到回复后没有提出质疑(投诉)的;
37.6.5专家认为采购文件没有违法违规或不合理条款,可以继续评审的。
37.7****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改为其它采购方式时,将以《招标流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邀请函》函告投标现场各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放弃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7.7.1采购方式现场转变其它采购方式时,不再重新编制采购文件,其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原则上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将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活动的合格投标人。
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为有效最低价的,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评标办法保持不变。
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或两阶段低价法或两阶段综合法,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评标办法变更为有效最低价:即在投标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37.7.2转变采购方式后,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
37.7.3转变采购方式后,二次报价的项目,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首次报价,未唱标的,现场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采购方式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37.7.4在技术与服务需要没有增加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7.7.5投标人投标报价异常,****委员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不能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附:
招标流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邀请函
各相关投标人:
本项目因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现场没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或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得到回复后没有提出质疑(投诉),****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没有违法违规或不合理条款,可以继续评审。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已现场变更为 方式继续采购。其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详见下述说明)。
转变方式后对招标文件变更的特殊说明:(1、2、3、……)
投标人如同意继续参加,请按下述格式填写投标人全称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以声明对上述内容清楚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参加本项目。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投标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 是否参加 |
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评分法(采用),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仍然相同时抽签决定排序。
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从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开始评审,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单位代表抽签确定排序。
本项目采取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评标程序
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应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征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
38.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
38.2先进行有效性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技术与商务部分得分汇总后,最后再进行报价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推荐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38.2.1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否定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评审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标函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 |
项目(标段)编号 | |
评标委员会询标内容 | |
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
审查结论 | £通过。 £不通过。 原因: |
38.2.2****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38.2.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
38.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2.6、如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的,各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相关原件材料等带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迟交将不接收。相关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当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38.2.7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依据为投标文件以及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其它资料。
38.2.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8.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8.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n)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n)
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官网(www.****.cn)、中****人民法院官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cn)]。
由采购****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委员会,****委员会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评标过程中因网络、网站的问题无法查询时,在中标公告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查询并直接采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8.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8.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主要标的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主要标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规定处理。
39、有效性审查
开标后,****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审核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
2 | 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 提供授权委托书装订入投标文件。 |
3 | 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 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
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 ||
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按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
5 | 标书规范性 | 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有效提交投标文件的。 | |
6 | 标书盖章 | 投标文件盖章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 |
7 | 标书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8 | 其他要求 | 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0、报价部分评审
40.1如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在技术与商务部分评审结束后,开启其报价部分。
40.2评审委员会将对进入报价部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报价部分有效性进行审查,经评审有效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40.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0.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0.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0.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0.3报价无效的几种情况。出现其中一种情形,报价即为不合格;
40.3.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0.3.2投标报价中变更采购人提供的暂定价格的;
40.3.3****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40.3.4****委员会认定报价出现****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
40.3.5投标报价出现在投标报价表以外的其它位置;
40.3.6按40.2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
40.3.7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其它合格性评审要求。
40.4主要标的一览表的评审
此表中主要标的由采购人列出,产品由投标人填写,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无效的几种情形如下:
40.4.1内容与技术规格响应表内容不一致的;
40.4.2表中填写的标的项比采购人列出的主要标的缺少的;
40.4.3其他未满足法律法规或招标招标文件列明的必须满足的要求的。
4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70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 标注☆号的条款,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9项,满分45分。 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技术规格响应表作为评审依据。 | 0-45 |
产品安装调试方案 | 针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的方式方法、与使用单位配合等)进行评分: (1)安装调试方案详细完整,安装的方式方法完全满足采购人使用,且与使用单位配合密切,步骤有序,能够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的,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安装调试方案基本完整,基本符合采购人的使用,与使用单位配合基本密切,步骤基本有序,基本能够保证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存在少量不足或安全隐患的内容,基本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安装调试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保证采购人使用,与使用单位配合少,步骤无序,保证设备的安装调试效果不理想,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无此内容不得分。 | 0-5 | |
售后服务方案 | (1)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理解清晰,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组织设置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处理办法详细且有效、服务联系方式畅通;售后方案中保修内容与范围全面、维修响应时间快、售后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 (2)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理解基本清晰,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整,售后服务组织设置基本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处理办法粗略且有效性差、服务联系方式基本畅通;售后方案中保修内容与范围基本全面、维修响应时间基本及时、售后服务标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还有较多改进之处的得3分; (3)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理解不清晰,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售后服务组织设置不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处理办法不详细且无效、未提供服务联系方式;售后方案中保修内容与范围不全面、维修响应时间慢、售后服务标准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难以确保售后服务的得1分; (4)无此内容不得分。 | 0-5 | |
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内容、计划、方式、师资等)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完整,培训目标明确、培训内容充实,培训计划可行,培训对象清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师资专业,完全贴合日常使用及维护的,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基本完整,培训目标基本明确、培训内容无重大缺漏,培训计划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培训对象清晰,培训师资专业,基本满足日常使用及维护的,但存在一定不足的,内容基本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6分; (3)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不完整,培训目标不明确、培训内容有欠缺,培训对象不明确,培训方式单一,培训师资不专业,可能影响培训顺利实施,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无此内容不得分。 | 0-5 | |
业绩 | 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业绩(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5分, 满分10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货物名称、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否则不得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 | 0-10 | |
价格分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
注:①以上合同、证书等证明资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中的每项内容单独评审打分。
③供应商技术标的最后得分计算方法为:****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 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技术标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
④评审所提供的材料,如存在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 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追究相关责任。
⑤****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42、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43、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4.1 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应在2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4.2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有投标担保的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4.4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服务要求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44.5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服务细则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45、履行合同
4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4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6.1采购人须建立日常考核制度。考核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46.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等相****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6.3涉及安全等其他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验收。
第四章项目需求
1、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见下文详细参数要求 | 1套 | 工业 | 是 |
1.工作条件
1.1工作温度: 10 - 40 °C
1.2湿度: 20% - 80 %
1.3电源:单相200-240 V, 50/60 Hz
2. 技术规格及要求
2.1功能要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液体样品中痕量有机物萃取和浓缩。尤其适合于萃取大体积液体样品中痕量有机污染物质。为气相、液相色谱或质谱仪器的样品前处理制备系统,能够很好的嵌入整个前处理流程,提高前处理的效率,能够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J/T 141-201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中检测项目的要求。同时可以处理水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药物残留等。
☆2.2自动化程度:仪器需能自动完成:活化、上样、淋洗、干燥、洗脱、洗脱液在线无水硫酸钠脱水、浓缩红外定容、在线溶剂置换,全过程无****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2.3采用注射泵上样方式,实现样品同时过柱,且所有通道并列运行。注射泵可视化,方便****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并提供注射泵在仪器上的实拍图片)
☆2.4通道数:不少于8通道,每个通道上样和洗脱系统均为独立泵,不允****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2.5 溶剂通道不少于6种,具备独立管路,由多通阀进行溶剂种类的切换。
☆2.6固相萃取仪主机必须自带浓缩和定容系统,避免中途需要人工转移收集管至其****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2.7具备自动溶剂置换系统:即洗脱液预浓缩后可由软件设定通过独立的管路自动添加其他溶剂继续浓缩功能(溶剂不通过固相萃取柱,直接通过溶剂管路进入收集管中),整个过程无****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2.8柱干燥方式:真空吸引、氮气吹扫与真空泵吸引相结合方式,二种方式可任意选用。
2.9有浸泡洗脱功能:洗脱溶剂按少量多次注入固相萃取柱。每次注入洗脱溶剂时, 溶剂能按照软件设定的时间和体积静止在填料中不会掉下来,让溶剂和填料充分交换,提高回收率和重现性
☆2.10洗脱液在线浓缩方式:采用加热+斜吹式涡旋氮气吹扫+真空负压相结合的浓缩方式,真空负压式浓缩腔,浓****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2.11有专门放置无水硫酸钠柱的端口,使用常规3ml/6ml标准商品无水硫酸钠柱,洗脱液须是在在机械压力下通过无水硫酸钠小柱,且能用氮气将无水硫酸钠小柱中溶剂吹脱,保证柱中无溶剂残留。
2.12洗脱液流径短:不使用在线无水硫酸钠脱水功能时,洗脱液从固相萃取柱末端直接滴入收集管,洗脱液的整个流径过程不经过任何切换阀和连接管路,减少死体积,避免交叉污染和目标物的损失。
2.13具有两排或两排以上可自动移动的收集管放置位置,仪器无需暂停就能实现分步洗脱。
☆2.14时间梯度浓缩:样品浓缩过程,可设置氮气压力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氮吹压力可在软件中设定进行梯度变化,无需多次进****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并提供软件界面氮气压力梯度设定的图片证明)
2.15收集管体积不低于20ml,带0.5ml以及1ml刻度尾管,方便定容。
2.16样品管路可用甲醇、丙酮、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等任何色谱醇溶剂清洗。
2.17废液流路:三路废液流路,分别为废水样、普通有机溶剂和含氯元素有机溶剂流路,含氯元素有机溶剂流路能单独收集,保护环境。
2.18每个废液通道各自含有独立的蠕动泵自动将废液抽入废液瓶中进行回收,具备废液液位传感器,废气过滤、废液超限自动报警功能。
2.19仪器操作:
☆2.19.1 仪器采用主机上内嵌的触摸屏操作,可直接在触摸屏上编辑整个固相萃取方法,无需外接电脑、外接平板或无线网的外部设备来****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2.19.2 样品收集状态可采用视频实时监控系统进行观察,无需开启浓缩****制造厂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或官方宣传彩页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3. 仪器配置
3.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主机 1台
3.2 8通道在线浓缩模块(内置在SPE主机内) 1套
3.3 8通道在线红外定容模块(内置在SPE主机内) 1套
3.4 高精度上样泵 8个
3.5 SPE柱插杆 8根
3.6 1L溶剂瓶套件7套
3.7 1L样品瓶套件 16套
3.8 20ml带刻度红外定容收集管18根
3.9 6通道特制红外收集架 1个
3.10 分步洗脱收集架 1个
3.11 负压辅助系统(含真空泵)1套
3.12 固相萃取方法编辑软件1套
4.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要求
4.1要求质量和服务保证:保证产品为全新原厂设备。
4.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原因或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应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4.3提供配套的调试工具和其他专用工具,提供全套仪器操作说明书。
二、主要标的一览表
此表中主要标的由采购人列出,产品由投标人填写,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 |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委员会的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1. 甲方名称:
2. 乙方名称:
3. 项目编号:
4. 项目名称:
二、合同标的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货物:
序号 | 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 |||||
注:单价和总价均包括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施工、售后服务、各项措施费用以及风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款分 次支付, 。
五、交货供货期: 。
地 点:甲方指定地点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
(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①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 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因乙方责任导致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场拒收,已接受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1.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 。
2.乙方在 时间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天,每天 小时
3.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
5.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
九、现场条件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现场条件为 符合条件 。
十、违约责任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货或甲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5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在 乙方延误超过30天或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天 情形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项****委员会仲裁办法解决争议。
十二、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 / 。
2.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在 / 退还乙方。
十三、其它条款1、乙方针对本项目对乙方的自身服务人员负全部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一切费用;
2、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按乙方已提供货物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授权书
3、投标函
4、项目实施方案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7、售后服务
8、业绩一览表
9、业绩合同
10、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表
2、主要标的一览表
3、中小企业材料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授权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本单位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 (项目全称)项目投标活动,****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致 (采购单位名称):
1、根据贵方 采购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完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上述承诺若有虚假,****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3、至投标截止日,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接受处理。
4、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折扣)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项目实施方案
(一)投标人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项目实施方案
(详细说明)
5、技术规格响应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产品具体参数 | 偏离及其影响 |
技术参数 | 技术参数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产品具体参数”中,不能只填写“响应”。如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存在差异,须填写“偏离情况”,并将这些差异内容予以说明。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投标人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服务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学历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它 | ||||||
注:证件应附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其它证明。
7.1 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7.2售后服务能力一览表
详细地址 | 服务人员名单 | 固定联系电话 | 手机 |
8、业绩一览表(如有)
如招标文件中有业绩要求,此表由投标人填写,业绩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一致,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主要供货内容 |
1 | ||||
2 | ||||
3 | ||||
... |
9、业绩合同(如有)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报价部分
序号 | 名称 | 产品品牌 | 产品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 套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 |||||||
说 明:1.本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表示。 2.总报价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主要标的一览表
此表中主要标的由采购人列出,产品由投标人填写, 内容必须与技术规格响应表内容一致,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 |
3.中小企业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由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