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市****号地位于珠三角环线高速(原**高速)南侧、**高新区5号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7037.64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起计日为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
(二)规划条件: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3〕5号文要求执行,其中:1.0≤容积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7038-129631平方米,40≤建筑密度(%)≤70,绿化率(%)≤20。
(三)其他要求:1.产业要求: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业。
2.投资要求:项目投资总额≥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5.04亿元(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价款等),项目投资强度≥900万元/亩,容积率≥3.3,达产后年产值≥7亿元,达产后用地创税率≥50万元/亩/年。
3.环保要求:项目生产工艺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并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 即环保设施做到与项目设计、建设、投产的“三同时”。如因竞得人未能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批复而导致不能动工的,按照竞得人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处理,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的投入(含地价款)不予补偿。
4.****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对开发建设、投资强度、税收等经济指标进行约定,****政府作为土地供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监管。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3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6.8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公司”,****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必须为****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省公共****门市)注册账户;2.****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付清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将成交价款划入出让人指定的帐户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支付契税。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三)移交方式:****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并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地块在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二)地下空间作商业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交地价。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省公共****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18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cn;
****地址:**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咨询:0750-****617;
****地址:**市**区建业街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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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项目附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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