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尚宏路西侧规划路、草滩一路东侧规划路、尚稷**侧规划路道路交通工程及开元路与进德路丁字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材料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尚宏路西侧规划路、草滩一路东侧规划路、尚稷**侧规划路道路交通工程及开元路与进德路丁字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材料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956.78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151.76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永****公司,投标报价:****028.51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永****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永****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永****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
2、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4、送达地点:****联系人:党工,联系电话:135****1937。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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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控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尚稷路与草滩七路十字**6199号
联系人:樊工
电话:029-****48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开区**路177****广场1号楼18层1822号
联系人:党工
电话:135****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