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基础实验楼、****中心模块化智能天窗系统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基础实验楼、****中心模块化智能天窗系统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基础实验楼、****中心模块化智能天窗系统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基础实验楼、****中心模块化智能天窗系统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基础实验楼、****中心模块化智能天窗系统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基础实验楼、****中心模块化智能天窗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校区; 2.2 合同估算价:单项合同估算价约329.32万元; 2.3 工期要求:采购及安装总工期共为:50日历天。具体以总包单位正式通知为准并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4 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基础实验楼、****中心位于**校区,用地面积约为33亩,建筑面积约6.3万m2,**工程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是对该项目的天窗进行采购,面积约305.49m2,属于**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图纸、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说明。 2.6 质量标准:合格,要求选用消防部门认可产品,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安装调试完成后需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及住建部门验收。 2.7 交货地点: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3.3 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在190万元及以上的所投品牌的天窗供货项目),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产品品牌,投标人还需提供能明确产品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3.4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的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 (http://www.****.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1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4.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9.开标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2024年9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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