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9-20 】
**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设置界标12个、界碑60个、警示牌36个及宣传牌10个;安装视频监控10套;设置防护围栏20km,护栏网门10个,防撞护栏 30.229km。
2.3 招标范围:**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4 控制价:1331.100674万元
2.5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省**市。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4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或携带CA锁到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2720、0435-****81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交易中心**路113****广场步行街)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全称+人员姓名”(腾讯视频会议号:见招标文件)。**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进入对应项目,点击“远程开标”菜单进入**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及系统签章(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实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北路109号
联 系 人:费畅
电 话:0435-****3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 系 人:李玉锟
电 话:153****8767
行政监督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43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