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赣F31B0挂48尺3轴单胎钢铝半挂车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 ||
转让底价 | 52206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一、资产情况
机动车 | 标的状态 | 未出租 | 车牌号码 | 赣F31B0挂 |
机动车品牌 | 中集牌ZJV9402TJZSZB | 登记日期 | 2016-11-1 | |
车架号 | LJRC15388G****132 | 数量 | 1台 | |
年检至 | 2023-11-30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
批准文件名称 |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驿站处置租赁**物流车辆的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银行转账方式****交易所结算账户。 ****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账 号:213********6100001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 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部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7.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8.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办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踏勘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8:30时至18:00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郭云飞;联系电话:155****6845。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本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联交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本次按单个标的进行转让。根据有关运输监管规定,受让方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等。 6.标的资产在交付之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7.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办理机动车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并承担相应风险。 8.转让方与受让方于交易标的所在地**场站(**)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10.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保证金设定 | 5700元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1848 王先生,0755-****7573 杨先生,0755-****1615 王小姐,0755-****1371 王先生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