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盛镇 2024 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 9 月 22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区大盛镇 2024 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二标段 | 最高限价 (或招标控制价) (元) | ****272.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11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023-****0220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465 | 9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 项目经理: 李娟 | 注册证 | 渝 150********00664 | ||
项目总工:夏琼 | 职称证 | 010****01207 | |||||||
第二名 | **广和****公司 | ****051.00 | 9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 项目经理: 刘芳 | 注册证 | 川251********68625 | ||
项目总工:陈义军 | 职称证 | 201****8527 | |||||||
第三名 | **大****公司 | ****765.00 | 9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 项目经理: 刘太军 | 注册证 | 渝250********07282 | ||
项目总工:黎军 | 职称证 | 013****01482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和****公司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公司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理由:******公司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的最高和最低差值超过 10%,根据《**区大盛镇 2024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答疑及补遗一》“二、补遗部分中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的最高和最低差值不超过10%(含1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该公司被否决投标。理由如下:跳南路 101-1-b 招标限价为 1250 元,报价为 681 元,报价下浮率为45.52%,跳南路 312-1-a招标限价为515.32元,报价为380.41元,下浮率为 26.18%,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的最高和最低差值超过1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23-****1156)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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