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子公司2024-2026年度公车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及子公司2024-2026年度公车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正文第38页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四、投标报价要求,第二自然段原文为:“投标报价中按三年内未出险进行报价,后期实际实施过程中,以承诺中标价为准。以电脑保险系统中报价为参考” 。
因承诺中标价按照三年未出险进行报价,实际出单时按监管要求,根据车辆的实际出险情况,系统 NCD 系数会有不同,原文中要求以承诺中标价为准,以电脑保险系统中报价为参考,请明确是否以出单当时车辆实际出险情况为准。
招标文件正文第39页中:原文:“4、如遇部分车辆出险信息在费改后统一数据库中暂时无法查询的情况,投标报价时统一按最低费率调整系数进行报价,中标后据实调整。(能查询到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报价)”
其中“投标报价时统一按最低费率调整系数进行报价” ,监管规定的最低费率调整系数(NCD)为0.5,达到此系数需要连续四年未出险,与上一个问题中” 投标报价中按三年内未出险进行报价“前后不一致,三年未出险的费率调整系数(NCD)为0.6,请明确以哪个系数为准。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中按三年内未出险进行报价。
如遇部分车辆出险信息在费改后统一数据库中暂时无法查询的情况,投标报价时统一按最低费率调整系数进行报价。
2.如招标人有新购置车辆需要投保,不在本次招标清单中,新增车辆产生的保费差额是否受投标限价影响
答:投标时投标人无需要考虑此种情况。
3.招标文件正文第 41 页中: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条 车辆投保,原文“一、本着保险自愿,甲方所属车辆向乙方投保,投保的主要险种有:**市亭城文化旅游 ****公司武装押运车辆的保险(其中商业险投保项目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 、车载人员安全险 5 万元/座、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车辆盗抢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等。 ”
其中“武装押运车辆”是否应改为“公车车辆”
其中商业险保险项目内容与保额是否为本次招标统一报价要求
答:“武装押运车辆”应改为“公车车辆”,车辆保险协议具体中标后签订。
最高限价包含投保车辆基本保险费用总额:107辆公车:车损险、车载人员安全险(车上每个座位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300万元)、不计免赔险、车辆盗抢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的全部保险费用。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房产商务大厦7楼
联系方式:180****51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50-****512、181****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丰、张夏骄
电 话:180****5122、0550-****512、181****3588
日期: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