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批准,现将****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
序号 | 资产名称 | 坐落位置 | 数量(m2、台、件) | 租赁期限(年) | 用途 | 底价(元/年) |
1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龙街4号、**超市旁(由西至东)第4间 | 37.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3552 |
2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狮路26号 | 402.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住 | 19296 |
3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狮路30-6 | 22.5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业 | 4320 |
4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盆山大道155号 | 235.34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业 | 18639 |
5 | 原公房 | ****幼儿园 | 686.14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住 | 8234 |
6 | 董城公司房屋 | 老正街238号2-301 | 59.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1900 |
7 | 原农电站 | 白马路33号 | 570.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102600 |
8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龙街119****小学) | 土地5100.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住 | 61200 |
房屋714.00 | 85680 | |||||
9 | 董城公司房屋 | 白马路35号-301东 | 71.14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2988 |
10 | 原公房 | 董市集镇 | 2850.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34200 |
11 | ****公司房屋 | 雅畈滚钟坡村 | 409.50 |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场地 | 3931 |
12 | 董城公司土地 | 云盘湖大道以西、318国道以北公用地 | 42688.00 |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土地 | 51226 |
二、租赁期限
本轮招租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三年,成交竞****政府土地收储、拆迁、规划调整等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无法履行的,双方均须无条件中止合同,且不得以对方违约为由索要赔偿,已经交付租金的按未完租期时间比例退还租金,未履约完的租期终止;本轮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政府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招租人不承诺确保房屋租期满,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相关风险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竞租人条件
竞租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能提供相应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竞租的必须递交合法的委托代理文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方可行使代理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竞租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00--2024年9月25日17:30。
2、报名地点为:****(新正街12号、幸福之家三楼)。
报名实行实名制,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竞租报名单位或个人达到3家及以上按相关规定进行,低于3家本次交易取消。
特别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将以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上述标的物部分已对外出租,招租成交后由成交竞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自行清场并接收房屋(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腾退房屋、场地事宜),招租方不负责清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成交竞租人须与原承租人**协商,双方签订清场协议并妥善解决,时限为10天;若成交竞租人与原承租人不能签订清场协议,导致成交竞租人不能接收房屋、场地的,成交竞租人可以申请放弃承租权利,成交竞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因成交竞租人无故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接收房屋、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
2、成交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成交年租金10%的履约押金及第一年度全额租金,否则视为竞租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租金的千分之三扣取违约金,超过一个月未交清租金押金的,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或选择其他竞租人成交。
3、本次招租如有未成交的招租标的物不影响本次招租活动,未成交的招租物将进行再次招租,再次招租公告请关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3、本次竞租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租人:****
联系人:胡泽香135****8019、胡志高 199****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