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我局对****开发区工业燃气供应保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662
通讯地址:**县东大桥路****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开发区工业燃气供应保障工程 | 扶环审[2024]22号 | 2024年9月20日 |
附件链接:https://pan.**.com/s/1liMQaPCdMYCWNFlhNZiVog
提取码:ph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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