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建理想城小区2024-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县国建理想城小区2024-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国建理想城小区2024-2027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9日到2024年9月4日
开标日期:2024年9月20日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如下:
中标候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 **** | ****商铺分别为:住宅按1.25元/平方米、商铺按1.55元/平方米(两个均采用一费制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运行费、能耗费、生活垃圾费等)。 |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 **长红****公司 | ****商铺分别为:住宅按1.25元/平方米、商铺按1.55元/平方米(两个均采用一费制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运行费、能耗费、生活垃圾费等)。 |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 ****集团****公司 | ****商铺分别为:住宅按1.25元/平方米、商铺按1.55元/平方米(两个均采用一费制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运行费、能耗费、生活垃圾费等)。 |
公告期限:2024年9月20日到2024年9月23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儒学路与南三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 系 人:王工、常工
电 话:183****8813、189****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