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中学教学楼及实验楼建设项目
阿左旗
****体育局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一中学院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5°40′34″,北纬:38°49′4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一座实验楼(4688.25m2)、一座教学楼(4837.5m2),及教学楼和实验楼的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实验楼包含化学、****实验室。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33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投资的1.62%。
报告表
**博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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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格落实围挡、密闭、洒水降尘等有关抑尘措施。****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实验室屋顶3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应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实验室废气的各类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产生施工噪音,施工厂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实验室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实验废液和废试剂、废试剂瓶、破损器皿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0483-****278
邮政编码
750306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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